网站首页

化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4年04月01日 15:50  点击:[]

一、工作原则

化学学院对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熟知文件,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严肃纪律,坚持安全第一、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全方位、多角度周密筹划和部署,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圆满完成。

(一)坚持科学选拔。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选拔出高水平的考生,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坚持做到复试全程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三)坚持综合评价。在复试选拔工作中,坚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既要注重对政治态度、思想表现、科学精神等思想品德的衡量,又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基本理念。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化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的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具体如下:

化学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 员:各研究方向带头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秘 书:研究生秘书

同时成立复试命题小组、复试小组(成员5人,秘书1人)、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准考证、学籍/学历证明等)、技术保障小组(负责设备保障,及时处理复试过程的技术问题)、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安排复试场地、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专业名称

化学

学科教学(化学)

合计

全日制

非全日制

拟招生人数

44

30

7

81

备注: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一志愿复试情况进行调整。拟招生人数不包括推免生和专项计划。

四、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日程安排

专业

地点

资格审查

3月28日至3月29日

全体考生

网上

缴费

3月30日

全体考生

网上

4月1日

下午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13:30开始

全体考生

第四教学楼4215教室

(化学)

第四教学楼4227教室

(化学)

第四教学楼4317教室

学科教学(化学)

4月1日

晚上

专业能力考试

18:30-20:30

全体考生

第四教学楼4225教室

第四教学楼4314教室

第四教学楼4413教室

4月2日

上午

7:00候考

7:30综合能力面试开始

化学

第四教学楼4228教室

下午

12:30候考

13:00综合能力面试开始

上午

7:00候考

7:30综合能力面试开始

学科教学

(化学)

第四教学楼4414教室

五、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工作由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完成,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按要求上传,并确保上传材料的清晰度与真实性,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对报考信息造假者及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考核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1.专业能力考试

专业能力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旨在考查考生对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试题按照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命制,满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及格。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采取口试方式进行,旨在考查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现场确认。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测试语种为参加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现场确认。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至少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面试。

5.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

七、关于研究方向问题的特别说明

1.按照一级学科招生,录取后,我院根据学科方向导师人数及报考人数具体确定各方向招生数量;

2.根据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学院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先后最终确定考生是否被所报专业方向录取;未被该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学院有权在各专业方向间调剂。

八、复试纪律及要求

1.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学校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考生在正式复试前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考试舞弊、泄露考题及有替考情节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复试过程中拒不配合复试小组提出的有利于维护考试纪律等有关要求的考生,当场取消复试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学院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此项工作,签订《招生考试廉洁自律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使用特殊设备舞弊、泄露考题及有影响复试录取公平公正情节的人员,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

4.复试结束后,将复试笔试试卷及成绩单、综合面试成绩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单、录像光盘与成绩汇总表一并交由研招办存档,备查。未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人查看。

九、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复试QQ群:568889037

联系人:黄成思

电话:3292154(办公) 13304347996(手机)

化学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