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吉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根据《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吉教基字〔2012〕15号)规定、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吉林省基础教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吉教基一〔2017〕2号)要求,结合我校基础教育改革和学科教学的实际情况,组织2017年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2017-2020)》(见附件1)列出可供参考的若干主要选题范围,申报者可以此为基础设计具体课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计研究课题。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课题申报者应如实填写《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
3.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经学校初审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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