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实习实践
物理学院专业实习管理规定
作者:发布日期:2021-10-30点击数:

 

1、实习前学院将说明实习要求和安排,并在实习之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和安全守纪教育。如果在学院开会说明期间学生未经请假允许擅自离会或缺席,责任由学生承担。
2、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如有违反,除按实习单位的规定做出处理外,学院按学籍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定,特别注意外出时的交通安全,不参与传销及其它违法活动,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电等预防工作,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自身及他人伤害、给实习单位造成损失,责任均由学生承担。
4、学生要爱护实习单位的一切财产,如有损坏或丢失,学生按实习单位相关规定赔偿。
5、学生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及同事,服从工作安排,发扬奉献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文明处事,礼貌待人,虚心学习,维护学校利益及个人形象,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6、选择分散实习的学生,实习单位(或实习岗位)必须与该生所学专业紧密相关,否则不予认定实习成绩。
7、选择分散实习的学生未进入实习单位实习,提交虚假证明、虚假报告的,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其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计。
8、学生要按时结束实习,返回学校,上交实习相关材料。对于未经请假允许,未按时返回学校或实习材料上交不全的同学,将取消其实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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