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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补充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来源:   点击量:

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印发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吉学助中心〔202425号)的相关规定,学校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提标扩面,现启动补充工作,请各学院积极、认真组织,确保评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从2024年起,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追加名额将下发给各学院

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从2024年起,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

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我校助学金三个档次依次提高至4400元/年、3700元/年、3000元/年。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在基本学制内)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四、注意事项

1.请各院根据追加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制定补充评审方案,及时启动评审工作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确保补充评审与原评审要求一致。

2.请各院妥善推进其他奖助学金评审,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无重复获奖学生。

3.此次报送的奖助学金评审报告需加入第二批追加国奖名额的评审情况。

4.如奖助学金已进行公示,可单独公示涉及的国奖、省政府或励志、助学金递补人员情况,也可重新进行公示。

5.请学院自查同一表格中是否有学号重复、身份证号重复、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号后四位为0等明显错误情况,及时更正。

6.第二批国奖学生先自行填写申请审批表,上报学校后将统一强调注意事项。

、材料报送

各项目材料要求详见925日学生工作处官网《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xsgzb/info/1064/1849.htm)。

院务必向学生做好政策调整解读工作,切实做好追加名额评审工作,并118日(周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双创314),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sczdk@jlnu.edu.cn

       电子材料:

1.第二批国奖评审一览表(附件2)

2.《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汇总表》(附件4)

3.以上两者合并的评审报告(附件5)

4.清晰的公示照片

纸质材料:

1.第二批国奖评审一览表(附件2)

2.《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

3.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4.以上两者合并的评审报告(需评审工作小组会签)

如有相关问题,学院和学生可直接反馈相关情况至学生处邮箱xsczdk@jlnu.edu.cn,也可通过电话反馈,学校经核实后将尽快予以答复。

监督电话:0434-3293308



                                学生工作处

202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