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4〕10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1.采集博士生导师范围:截至2024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退休、去世、调离的且名下没有学生的导师,不需要采集。
2.采集博士生范围:2023-2024学年具有过本单位学籍和2024-2025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二、填报要求
1.本次信息采集以导师人事关系所属学院为单位,填报《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汇总表》(附件1),涉及教博基1001(博士导师信息)至1007(专利授权情况)共计7个表格,请导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勿漏填。
2.填报前请认真阅读《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2),严格按照说明中的“指标解释”进行填报,其中标识为“必填”的数据项,不能空缺。请务必留意说明中标注的各个表格采集信息的时间范围,不要填报超出统计范围的信息内容。
3.表格中字段填报格式必须符合规定格式,不要擅自删除表格的数据列或改动字段格式。
三、数据报送
教育部已将招生单位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填报质量作为下达博士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请相关学院务必重视,组织涉关导师认真填报,并做好审核工作,确认无误后将数据汇总表电子版于10月16日前统一发送至jlsdxwb@163.com。
附件:
1.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汇总表
2.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8日